市交通运输局:20条措施助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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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业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4个方面推出20条具体举措,激发交通运输行业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为:持续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民营企业办事成本。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预约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让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持续清理各类证明和手续,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效破解民营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规范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统一纳入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形成“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

建立政商沟通机制,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守住交往底线,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切实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有效性、协同性,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合理诉求。加强惠企政策直达快享,确保交通运输行业民营企业第一时间知晓政策并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破解发展瓶颈,推动降低民营企业准入成本。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服务、科技创新、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交通运输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加快市场要素流动,促进市场新陈代谢。开展“个转企”培育行动,建立完善“个转企”培育库,给予精准政策解读、转型升级辅导和跟踪服务。完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加大清欠力度,严禁发生新的欠款。降低民营企业运营成本,提升道路运输效率。

强化法治保障,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不得出台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的政策措施。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综合效能。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性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防止以罚代管、逐利执法、过度处罚等行为,保障民营企业合法经营。

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四个强化”保障措施,即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作风建设、强化宣传引导、强化任务落实,确保《实施方案》出台后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记者:李岸;编辑:张飞;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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