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提前半月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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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提前半月圆满收官

拟上缴沉淀资金5.15亿元全部缴回,拟撤销账户116个已撤销完毕

历经四个月奋战,我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于11月底圆满收官,较预定时间提前半月,成为“五个大起底”专项行动中率先完成的一个。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全面掌握了各级各部门沉淀资金规模、结构、沉淀原因等情况。经过单位自查、重点核查、清理盘活和分析研判等阶段,最终确定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可纳入起底范围的资金规模为64.51亿元,拟上缴沉淀资金5.15亿元已全部缴回,其中可统筹沉淀资金3.41亿元。确定拟撤销账户116个,已全部撤销完毕。

今年8月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市集中开展“五个大起底”专项行动,第一时间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起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5个工作方案,顶格部署、高位推动大起底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旨在强化效益意识、节约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共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等多方联合行动、沟通协调,采取日调度、周通报、强督办等多项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进度。

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徐峰介绍说:“特别是在资金回收、数据调整及分析研判阶段,面对本轮疫情的不利影响,相关部门组建微信工作群,灵活采取线上报送、网银缴款、电话核对等方式,及时高效地完成了全市数据核实确认、全部沉淀资金回收及拟留用分析研判,为后续工作争取了宝贵时间。”

截至目前,可统筹沉淀资金3.41亿元已全部按照规定用途,统筹安排用于清偿民营中小企业账款、解决2019年及以前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回补问题、化解棚户区改造贷款等方面,并已使用完毕。

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精准发力,切实点醒了“沉睡”资金,让资金“活水”更高效地滋润市场主体、惠及民生福祉。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探索建立账户管理与预算执行协同管理长效机制,杜绝新的沉淀资金产生。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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