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吗?超过的利息是不需要偿还吗?

一、

高利贷构成犯罪吗

高利贷不构成犯罪。

但是高利贷的行为违法,如果借款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借款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

暴力催收高利贷的处罚

根据具体的案情和证据确定违法涉嫌的罪名或者处罚,暴力收债的一般会涉及到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并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则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

高利贷的利息可以不还吗

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也是一种债务关系,只要这份债务成立,其借款的本金和法定利息是需要偿还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对于超过的利息是不需要偿还的,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很多人会认为,只要是高利贷,那么就可以连本金都不还。其实这是错误的,虽然高利贷违法,是国家禁止的。但是借款的本金以及合法的利息,依然是需要偿还的。如果发现有人发高利贷,是可以报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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