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机动车抵押要办理抵押登记吗?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贷款问题,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往往采用抵押或者质押的方式来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约定。到底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法律上又是如何规定车辆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呢?

1、 抵押与质押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1)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

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2)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2、机动车抵押要办理抵押登记么

办理汽车抵押登记手续,是为了保护好双方的权益。在办理汽车抵押手续时,借贷双款方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署出借人的姓名,这样,该车辆就不能随意的租借或者买卖。若是该抵押车辆在借款期间出现任何损失,则需要出借人加以赔偿。若是超出借款时间,出借人就有权将该车辆转让或者买卖,所得资金用作偿还出借人所损失的资金。

机动车作为特殊的不动产,可以在抵押时办理抵押登记,在债权发生冲突时优先受偿权。

3、那如何注销汽车抵押登记呢?

办理汽车抵押登记注销的,需要持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到车管所办理。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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