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开通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5 家银行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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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商转公贷款职工垫资结清商业银行贷款的压力,近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流程的通知,决定开展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将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正式施行,有效期 5 年。

值得关注的是,首批可以办理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湖南银行、中信银行。 上述银行在湘潭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分支机构均可受理该业务。

根据通知,要申请办理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借款申请人符合现行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包括原住房贷款商业银行与公积金中心已签订《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带押转贷)业务合作协议》,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还款并办理带押转贷方式商转公贷款,并出具《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设定抵押的住房在湘潭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除原商业银行设立的抵押权以外,本套住房无其他抵押、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的情形,能办妥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借款申请人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公积金贷款审批金额的差额部分,并按要求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

贷款流程依次为申请、受理和审批、合同面签及抵押登记、贷款发放、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和解抵押。

就贷款资料来看,以带押转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除提供现行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湘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7 月 17 日,湘潭发布的《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开放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推行二手房组合贷款业务。

湘潭还于 7 月 17 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 70 万元,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可达 90 万元。购买建筑面积超过 200 平方米(含)或者购买价格超过 150 万元(含)的商品住房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覆盖到符合相关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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