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变心” 女子盗窃其财物实施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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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闺蜜相称,今朝盗窃报复。金山一女子因与好友闹变扭,便通过偷盗财物来实施报复,最后竟还陪同闺蜜一起报案。近日,金山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26日0时许,金山公安分局枫泾派出所接居民刘女士报警,称其卧室内的黄金首饰、两万多元现金被盗。接报后,枫泾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陆佳杰、王陈联开展初步调查并通知分局刑侦支队到案发地进行进一步勘查。

经询问得知,刘女士前一晚10点多下班,随后去往闺蜜陈某处小聚,将近0时回到自己家中,发现财物被盗。由于害怕小偷再次返场,便在拨打报警电话后叫来了闺蜜陈某陪同。

在查看公共视频时,民警惊奇地画面中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刘女士的闺蜜陈某。她在刘女士当晚上班期间曾在案发地附近出现,离开时手中多了一个小包,形迹可疑,且当晚民警在勘察现场时,陪同刘女士在一旁等候的陈某神色慌张,眼神躲闪,民警随即判断其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将陈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对其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民警根据陈某的供述,在其暂住地找到了赃物与赃款。据陈某交代,其与刘女士是一对关系要好的闺蜜,也曾是合租室友。近日,两人在相处过程中发生不愉快,刘女士对此没当回事,而陈某却一直记在心里,更因此搬离了两人住所。在那之后,陈某便对刘女士产生了隔阂,期间陈某生病,闺蜜刘女士也未及时前来探望,这使得陈某心里对这段关系更是心寒。虽两人仍以姐妹相称,但在陈某心里这段闺蜜情早已变了味。于是,陈某便心生邪念想出盗窃刘女士财物的方式进行打击报复。由于两人曾长期生活在一起,陈某对于刘女士的生活作息习惯了如指掌,也知道刘女士十分放心居住地附近治安环境,出门后经常忘记给房间上锁,陈某便利用这一习惯于3月25日晚趁刘女士上班期间实施了盗窃,涉案金额三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盗窃所得的赃款与赃物已如数归还给失主刘女士。

在此,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当前社会治安环境得到持续优化,但是安全意识一定不能丢,在外出时务必检查家中门窗是否锁好,同时,建议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如果一旦发现财物被盗,请第一时间报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依娜 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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