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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61家农村牧区食品经营店规范化试点

全市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2020年—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农牧、公安、商务、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开展了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以高压态势打击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推进农村牧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完善农村牧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提升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执法部门坚持以农村牧区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以及“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共查办案件111件,案值22.44万元,罚没款97.1万元。

规范生产经营过程。各部门规范农村牧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行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强化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原辅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贮存运输、标签标识、出厂检验、销售等环节管理,确保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有相应的防尘防虫等防护设施设备,食品与非食品分区摆放等。

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各部门充分发挥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农村牧区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化管理,联合农牧、商务、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加强食品经营店规范化试点建设,鼓励引导农村牧区食品经营者参与农村牧区食品经营店规范化试点创建,推动农村牧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能力和水平双提升,三年来,累计创建农村牧区食品经营店规范化试点61家。

强化整治宣传力度。各部门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面向农村牧区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讲解,增强农村牧区农牧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力度,提升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截至目前,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404次,参加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3017人次,开展宣传活动80次,印发宣传资料2586份。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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