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工业用地进入“标准地”新时代


(资料图)

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工业用地出让实现了从事后提要求转向事前定标准,由“项目等地”变为“地等项目”,使工业项目用地更加节约高效。今年6月,成功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出让一宗“标准地”,成为自治区首例“标准地”改革出让案例。截至今年11月,标准地挂牌出让6宗,标准地供应比例达到新建工业项目用地供应量的24%。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联合多部门统筹推动“标准地”改革,印发《包头市市本级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明确,在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及稀土高新区,选取农用地转用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到位、未涉及法律纠纷、土地权属清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的拟出让土地推行新建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

构建指标体系,完成7个开发区11个区块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文物保护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在内共计46项区域评价评估事项,并根据产业要求确定工业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或亩均产值)等至少三项控制性指标,助推园区新上项目审批再提速。

“拿地前”,前置区域评估、地块定标等程序,同步开展《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勘测定界和权籍调查、土地组卷报批、地价评估、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审查等工作;“拿地中”,在挂牌公告及成交公示的法定时限内,预先启动交地联系、权籍调查等程序,同步办理施工图审查、施工单位招标等手续;“拿地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时限由原来1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住建部门对工业项目中的普通工业厂房、办公楼等取得图审合格证书的房屋建筑工程,3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实现“一张表单,一次受理,同步办结”。

以监管为主线,建立“标准地”全过程监管体系。实行区域属地管理,管理重点由传统的保证金、土地款、不动产权证,延伸到投资强度、建设工期以及污染排放、能源消耗、亩均税收等建设运行全过程,监管方式由“管审批”转变为“管信用”,严格落实“标准地”控制指标要求,确保土地“用得好”。

下一步,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深化“标准地”改革,持续完善工作流程、创新服务举措,形成更成熟的“标准地”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土地资源要素向高端产业和优质企业聚集,打造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样板”,实现2023年包头市全域范围内工业用地“标准地”挂牌出让全覆盖。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姬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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