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要求有哪些?离职财务负责人变更的方法是什么?

一、财务负责人是法人吗

财务负责人不是法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以现行公司制度,担任了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等职位的负责人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

二、离职财务负责人怎么变更

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

2.填写变更申请。到了税务机关以后,找到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事项,索取相应的表格,然后填写一份税务变更申请的表格,让税务部门审批。

3.提供身份证明。应该先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变更人员的身份证明。

4.提供任职文件。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新的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通常是任职通知或者任命书的文件形式,表示单位重新任命了一位新的财务负责人。

5.证明从业资质。对于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就必须有相应的资质,法律快车提醒您,也就是说,从事会计工作的从业证明原件,比如会计师资格证书等,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6.通知管理人员。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都有专管员制度,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专管员,当我们的财务负责人更改以后,要第一时间通知专管员,以便掌握情况。

三、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要求

1.不能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2.不能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3.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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