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热门问题!仁和会计提醒大家,牢记这5个关键点

只有发票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吗?税前扣除凭证到底有哪些?没有凭证或者手头的税前扣除凭证不合规,怎么办?实务中各种各样的特殊情况让大家无从下手,仁和会计帮大家梳理了一些热门问题,速看!

一、税前扣除凭证是什么?

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消除以往“发票是唯一税前扣除凭证”的理解误区。税前扣除凭证既包括内部凭证也包括外部凭证。

1.内部凭证:

企业支付给员工工资,工资表等会计原始凭证

2.外部凭证:

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

当然,企业很多业务支出,许多情况下还需要内部凭证与外部凭证联合佐证,方可证实其真实性,如企业的折旧,不但需要购置时的外部凭证发票,还需要内部凭证折旧提取明细账。

二、税前扣除凭证有哪些?

1.如果是境外取得的凭证:

可作为凭证的有:

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如果是境内取得的凭证:

可作为凭证的有:

(一)增值税应税项目:

A.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B.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不属于应税项目的支出,如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税金、土地出让金、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公益事业捐赠支出、向法院支付的诉讼费用等,一般情况下按以下规定处理:

A.对方为单位。企业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如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B.对方为个人。企业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仁和会计提醒: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三、我司与其他公司共同接受劳务,对方(销售方)只开一张发票,我司以什么凭证税前扣除?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四、未取得或取得不合规税前扣除凭证,我该怎么办?

1.汇算清缴期结束前的税务处理:(1)能够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相应支出可以税前扣除。(2)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

因无法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3)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的税务处理:(1)由于一些原因(如购销合同、工程项目纠纷等),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取得

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企业主动没有进行税前扣除的,待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后,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扣除年限不得超过5年。

其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在以后年度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也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扣除年限不得超过5年。 (2)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企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相关规定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可以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否则,该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追补扣除。

五、企业向政府购买口罩,是否可以凭收款收据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第二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因此,企业向政府购买口罩,可以凭收款收据及内部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摘自:福建税务2020年12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

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内容,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识,可前往仁和会计官网,有专业的团队为你做最全面的解答。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推荐阅读